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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森股权转让有否“密约” 监管发文追问内情

一波三折后,安见科技坐稳了步森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席位,但监管部门的追问并未停止。

4月10日,步森股份披露了来自浙江证监局的关注函,监管部门对刘钧阵营放弃谋求控制权的原因、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等情形发问,监管部门还问及,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曾与信三威等股东签署意向协议,受让后者所持合计约16%的股份。

2017年10月,安见科技斥资10.66亿元受让上海睿鸷所持步森股份16%股份,双方还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,上海睿鸷将所持剩余13.86%股权的投票权委托给前者行使,安见科技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权比例为29.86%,赵春霞成为新任实际控制人。但今年1月17日,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芒果淘、青科创耗资1.83亿元受让了上海睿鸷的出资份额,并放言谋求公司控制权。

最终,步森股份3月27日披露,控股股东安见科技拟收购上海睿鸷,进而获得后者所持的剩余13.86%股份,坐稳实际控制人位置。刘钧一方则将终止受让上海睿鸷,并表态放弃谋求控制权。

尽管争斗平息,但刘钧一方态度为何急剧转变等仍引起市场及监管部门关注。浙江证监局最新发出的监管关注函,主要询问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上海睿鸷的实力、资金筹措情况及放弃收购的原因,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及涉嫌误导性陈述。

引人注意的是,关注函要求说明,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于2018年1月与公司第三大股东信三威、第四大股东孟祥龙、第五大股东邢建民分别签署了《股份转让意向协议》,约定信三威将其持有的8.13%公司股份、孟祥龙将其持有的4.31%股份、邢建民将其持有的3.93%股份均转让给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。若是,应披露协议内容,并说明与此前的回复是否矛盾;若否,则应说明刘钧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伪造意向协议并发送至上市公司,并解释具体原因。

据记者查询,上述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从未公开披露。从表述看,刘钧一方曾将该协议发给上市公司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步森股份1月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曾出现罕见一幕,包括董事会换届在内的全部议案均遭否决,赵春霞进驻董事会遇阻,表明有多名重要股东投下反对票。1月9日,浙江证监局发出的关注函中,也曾重点询问信三威、孟祥龙、邢建民等股东是否存在或计划结成一致行动人关系。最终,上市公司仅收到了信三威的回复,后者称无意成为一致行动人,也不会争夺控股权。

“从上述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看,若属实,则表明刘钧一方当时可能已存在夺权的想法,且不排除以此为筹码与上市公司相关方进行谈判。”市场人士表示。